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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發布
民政部關于發布《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》等
4項推薦性行業標準的公告
(民政部公告第555號)
《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》等4項推薦性行業標準已經民政部批準,現予以發布,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。
序號 | 標準號 | 標準名稱 |
1 | MZ/T 204—2023 | 地名標志耐候性能試驗方法 |
2 | MZ/T 205—2023 | 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 |
3 | MZ/T 206—2023 | 老年人居家康復服務規范 |
4 | MZ/T 207—2023 | 老年人助浴服務規范 |
民 政 部
2023年11月15日
《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》 近日,民政部批準并發布4項推薦性行業標準。其中,《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,規定了養老機構康復服務的基本要求、服務流程、服務內容與要求、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。 《規范》首先明確了養老機構康復服務人員主要包括康復醫師、老年人能力評估人員、康復治療師(士)、康復護師(士)、養老護理員、心理咨詢人員和社會工作者。 可根據老年人認知功能障礙的實際情況,制定康復訓練計劃,由康復治療師(士)、養老護理員或社會工作者協助老年人開展認知障礙康復訓練。養老護理員、社會工作者應與老年人交談對話或借助圖片,通過游戲或利用生活場景,訓練老年人的分析、判斷、推理、計算、語言等能力,調動老年人大腦殘存功能,協助老年人開展知覺、記憶、注意力、思維和想象等認知功能的訓練。 01 言語功能訓練 在言語功能訓練方面,對于存在語言障礙的老年人,養老護理員、社會工作者應設定更接近于實際生活的模擬環境,鼓勵老年人自發交流。通過對話、跟讀等各種方式,促進老年人言語功能的維持。 02 社會交往功能訓練 在社會交往功能訓練方面,養老護理員、社會工作者應通過參加外出參觀等各種活動,維持服務對象的社會交往功能。 03 心理疏導服務方面 在心理疏導服務方面,心理咨詢人員、社會工作者應對存在心理問題或困擾的老年人,進行心理疏導。心理疏導內容主要包括焦慮、抑郁、恐懼、孤獨情緒和睡眠障礙的調整,心理創傷的處理,健康心態的培養,人際溝通和社會適應性的輔導等。 (記者 徐蘊) ??詳見標準全文: https://xxgk.mca.gov.cn:8445/gdnps/n2445/n2575/n2580/n2582/n2590/c1662004999979995774/attr/311430.pdf 來源:民政部門戶網站、中國社會工作